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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男子冒充单身与女网友同居骗钱后失联

     

     9月18日17时30分许,乌素图治安分局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士报警,称在亚欧度假村乒羽馆施工工地内,被一男子“骗钱、骗色”,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

      经现场询问报警人白凌(化名)称,她和一名王伟(化名)双方通过微信摇一摇加为好友,聊了一段时间后又加为QQ好友。在不知王伟已婚的情况下与其恋爱并发展成恋人关系,从2014年6月份开始至8月中旬,两人一直非法同居,白凌还为王伟堕胎一次,同居期间王伟向白凌借款2万元。白凌之后发现王伟已婚并育有一男孩,便向王伟提出分手,并索要已借出的2万元借款。在索要多次无果后,王伟电话就一直处于了关机状态,离开工地不知去向。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走访,通过亚欧度假村工地施工方查询到王伟的其他联系方式,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王伟返还白凌2万元,化解了这场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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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社会家族”时代:单身们的同居生活

     

    中国网9月25日讯 据韩国《中央日报》网站9月24日报道,首尔麻浦区城山洞“合住房”住宅区20日举行了“家庭招待会”。该住宅区的1号合住房里住有学生、上班族等共10人,且都为单身。像这户人一样通过社会关系组合而成的“社会家庭”逐渐晋升为未来社会的主要家庭类型。

    这些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相处得非常亲密,甚至已经成为“超越了家庭的家庭”。

    据悉,这种家庭概念的形成将使韩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产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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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谎称单身骗同居女友上万元 约会遇妻子被揭穿

     

    已婚男子张某谎称离异单身,在婚恋网上诱骗单身女子阿欣(化名)。阿欣成了他的同居女友。张某借口介绍生意等,骗走阿欣1.5万元。张某在与阿欣的一次约会中,被他的妻子碰到,骗局被揭穿。日前,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是个无业游民,曾两次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013年12月20日,张某在一家婚恋网上注册,加了女网友阿欣为好友,并与她聊天。在聊天过程中,张某了解到阿欣已离异,在福州经营一家服装厂,家境富裕。张某谎称他已经离婚7年,现在正与朋友合伙经营一家医药公司。

      张某与阿欣越聊越投机,双方交换了电话号码。能说会道的张某,不久就获得了阿欣的芳心,两人很快就在仓山区盖山镇同居了。

      今年1月,张某在武夷山市以宴请朋友为阿欣的工厂争取服装订单为由,骗了阿欣5000元。

      今年2月10日,张某在阿欣位于盖山镇的家中,谎称认识台江一家医药公司的总经理,承诺帮阿欣的亲戚找工作。2月12日,张某以需要“打点”该公司的领导为由,骗走阿欣1万元。

      2月16日20时许,阿欣与张某一起外出约会,在他们同居的小区门口,被一名妇女拦下。这名妇女是张某的妻子廖某,她揭穿了张某的谎言并报警。张某被民警带到派出所,阿欣这才明白被张某骗了。

      据廖某介绍,她与张某在2009年结婚,在此之前,张某就离过婚。张某多次将家中的存款拿走,并变卖廖某的首饰。在张某与廖某的婚姻存续期间,张某多次“消失”,常有人上门称被张某骗了钱,廖某不堪其扰,一直在找寻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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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男子冒充单身与女网友同居骗钱后失联

            9月18日17时30分许,乌素图治安分局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士报警,称在亚欧度假村乒羽馆施工工地内,被一男子“骗钱、骗色”,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

      经现场询问报警人白凌(化名)称,她和一名王伟(化名)双方通过微信摇一摇加为好友,聊了一段时间后又加为QQ好友。在不知王伟已婚的情况下与其恋爱并发展成恋人关系,从2014年6月份开始至8月中旬,两人一直非法同居,白凌还为王伟堕胎一次,同居期间王伟向白凌借款2万元。白凌之后发现王伟已婚并育有一男孩,便向王伟提出分手,并索要已借出的2万元借款。在索要多次无果后,王伟电话就一直处于了关机状态,离开工地不知去向。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走访,通过亚欧度假村工地施工方查询到王伟的其他联系方式,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王伟返还白凌2万元,化解了这场矛盾纠纷。(来源: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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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社会家族”时代:单身们的同居生活

    中国网9月25日讯 据韩国《中央日报》网站9月24日报道,首尔麻浦区城山洞“合住房”住宅区20日举行了“家庭招待会”。该住宅区的1号合住房里住有学生、上班族等共10人,且都为单身。像这户人一样通过社会关系组合而成的“社会家庭”逐渐晋升为未来社会的主要家庭类型。

    这些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相处得非常亲密,甚至已经成为“超越了家庭的家庭”。

    据悉,这种家庭概念的形成将使韩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产生变化。(实习编译:唐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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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身老人为何 选择同居不结婚?

          “未婚同居”式的晚年生活为越来越多老人选择。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老人们作出这样的选择大都出于无奈。

      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认为,对单身老人这种同居不结婚现象,社会应持宽容态度,但不应提倡。老人们也有情感的需求,更需要得到照顾,但对于有子女有家庭的他们来说,结婚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是,未履行法律手续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处理不好,会在子女关系、财产继承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原因一:

      为了避免财产纠纷

      家住海口市海甸岛某小区的杨老先生原在四川生活工作,1995年退休后他就和老伴来到海口,与工作定居在这里的女儿一起生活,女儿还在该小区给老俩口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并装饰一新的一室一厅让父母在海南安心养老。2000年初,杨老先生的老伴患病去世,女儿工作忙无法经常来看他,一种孤寂感逐渐开始侵袭着他,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同时,心血管有毛病的他很希望有人能常常陪在身边照顾。一次晨练中让他和李老太相识,最后他们相爱了,想结婚,但杨老先生试探性地征询女儿意见时,却遭到了强烈反对,原因是不能让财产外流,无奈之下杨老先生只好当着女儿面与李老太订下了同住不结婚的协议,并明确写明杨老先生若先行去世,李老太不参与杨老先生的财产分割。原因二:为了将来不出“问题”

      67岁的张先生和64岁的王太太从2003年初就悄悄地开始同居生活,他们是经人介绍后双方都感觉较合适而走到一起的,两位老人考虑到在一起可以有个照顾,但担心子女不同意,就没敢告诉各自的子女。他们一般是周一至周五见面,住在一起,一起散散步,买菜做饭,谈谈心。而周末,张老先生的子女都回来看望他,这时,王老太太会暂时离开。其实,他们的儿女对他们的“地下行动”都有所察觉,但觉得这样一来,也确实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就没有多加干涉,任其发展了。“我们俩人都各有自已的房子、儿子、交往的圈子,若真的结婚出了问题怎么办?我们这把年纪折腾不起了,选择这样的方式挺好。”从张老先生言谈举止中看得出来,张老先生对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感到很满意。原因三:

      为了儿女们的情绪

      赵老先生是位退休干部,去年初,他与某行政单位退休的张女士同居了。他表示,到现在为止,他和张女士都还没有结婚的打算,他认为同居与结婚没什么区别,两个人只要心里真心对对方就好,只要双方愿意,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生活在一起都可以。但他接着又说,之所以没有选择结婚,主要是考虑子女的态度问题。不要因为光图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儿女们的情绪。赵老先生感慨道:“你不能老了老了再给他们(儿女)找个妈吧?他们也都是有孩子的人了,接受不了呀。再说,如果结婚对她(张女士)也得有个称呼吧,称呼什么好呢?没称呼吧,又不好说话。想起这些就头痛,还不如同居得了,儿女们现在都叫她阿姨,他们也对这事(未婚同居)默许了,也就没有必要再自找麻烦了。专家:老年人再婚存在困扰

      海南省老龄委负责人分析这一现象时说,许多老年人选择未婚同居说明当今社会的宽容,同时,他认为老年人再婚也存在着诸多“门槛”,一是婚姻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比较普遍,子女对老人无伴的孤独缺乏理解,把老人的正当再婚要求理解为“老不正经”;二是老人再婚一般牵涉到赡养和财产继承问题。子女不愿父母的财产通过“再婚”而让“外人”继承;三是再婚夫妇死后的安葬问题也是干扰老人再婚的原因。有的地方出现双方的子女拒绝安葬,而有的双方的子女争着安葬而吵架、打架的事件;四是父(母)的再婚对象不符合子女们的标准。子女就以断绝往来和不照顾相威胁,老人只能在亲情与爱情之间作残酷的选择。为此,这位负责人建议,老年人找伴儿的宗旨是不能急,要稳。老年人“再婚”应比年轻人更讲究门当户对:两个人财产相当、子女相当、文化水平相当,走到一起是出于感情需要,没有功利色彩,这样的婚姻不仅稳妥,也能得到儿女们的尊重。律师:

      社会应持宽容态度

      海口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则认为:我国法律目前对老年人同居现象规定不明确,对老年人的同居,社会应持宽容态度,但不应提倡。未履行法律手续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由此会带来负面影响。最明显的是同居带来的财产问题。老年人再婚期间多少会取得一些共同财产,如果不领结婚证,这些财产就不能得到保护。一方特别是男方去世后,这些财产就有可能被子女侵占。同居期间的财产权属不清楚,同居双方与子女对财产一旦产生异议,问题就会变得异常复杂。幸福生活的先决条件是安全,老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找配偶要有安全意识,一旦出了问题,生活可能比同居之前更加困难。不领结婚证同居虽然也能让老年人接受,但经过法定登记的婚姻包含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这位律师建议,社会应清醒地认识老年人同居的利弊。双方子女也应慎重对待老年人再婚,事先可以“约法三章”,对将来生活费、医疗费(特别是大病医疗费)、护理费等进行明确划分,也可以进行婚前公证,明确婚前财产、继承权、子女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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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身同居:女人想清6点再同居

           相对来说,男人对于同居更积极一些,女人则相对谨慎,所以女人在同居之前一定要考虑好几件事,想明白后再决定是否同居。

      1、同居是为了性还是为了爱

    有些人同居是因为恋爱到了一定阶段自然而然的住在了一起,有些人纯粹是为了解决性问题才在一起,虽然性并不是一个女孩决定同居的第一因素,但是,很多女孩子还是单纯地相信,性确实是一种能栓住男人的有利武器。刚开始同居的时候,你们也许为从此随时随刻都可以消魂而开心,但是要不了3个月你会发现:同居的性生活通常会比你们分开住时无聊,然后就会怀疑自己接受同居是一个愚蠢的念头。

    2、花销如何分担

    两人刚认识开始恋爱时,所有的花销自然都是男方来承担,女人也都觉得理所当然,但是,当你们决定同居到一起后,这些好处可能就会消失:共同生活所必须的花销绝对不是他这个刚入社会的毛头小伙子所能负担的,总有一天他会打开你的钱包叫你自己负担那只水晶花瓶,从此开始列出家庭帐单的明细。

    3、学会尊重对方的隐私

    在还没住在一起时,两人都还对彼此好奇,一些翻看他的电话、抽屉等动作,他都不会生你的气,甚至觉得你是娇憨可爱的。可是当你们住在一起后,你监控他的电话与行踪,随时用手机定位查询他,可能就要被他骂成小肚鸡肠了。时间长了双方都会被这种疑神疑鬼折磨到崩溃。同居是一种很亲密的行为,但是双方仍然要尊重对方的隐私权。

      4、家务该如何做

    两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生活习惯自然也不同,在还没住到一起时,所有的矛盾都被隐藏了起来,可是当你跟他生活在一起后,你会发现原来你在他眼里完全是个怪物。从小妈妈就告诉你两只袜子要挽成一个球放在抽屉的第二格,可是他认为你这样做完全是白痴;一吃完饭马上就要刷碗,可是他推托看完体育新闻再刷最后连晚间新闻都完了他还是不想洗。

      5、如何处理与朋友的关系

    当你开始与人同居之后,你会发现你与好朋友之间的距离远了,你不再是各种聚会的热心参与者,慢慢地,你的生活里只充满了一个男人的影子。但是,朋友对于一个正在成熟的女性来说是多么重要。当你从女朋友那里获得一些经验与指点之后开始在他身上做实验的时候,他总是能一下子发现,并警告你:不要再去找那个笨蛋女人取经了。同时,你是不是能很好地与他的朋友相处也很重要。

    6、做好安全准备

    如果没有要孩子的准备,就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例如通过使用避孕套,不减少快感但是能有效避孕。很多人就是因为没有做好安全准备,同居怀孕,流产让自己身体和情感都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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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男友强奸单身母亲12岁的女儿

          赤峰市红山区一个单亲母亲不堪寂寞,通过网络结识松山区一男子王某,与其关系日益亲密,几个月后同居在一起,并和自己12岁的女儿一起生活。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单亲母亲引狼入室,万万没有想到王某丧心病狂,竟然对自己的女儿下“兽手,”在二人同居五个月期间多次强奸女儿。近日,王某作为被告人,在红山区人民法院接受了审判,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说起此案,案情还得从头说起。   被害人小丽(化名)出生于2001年12月15日,在很多人意识中,这个年龄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孩子,正是处于需要父母爱心浇灌、细心呵护的年龄段。   而对小丽来说,父疼母爱的生活距离她都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小丽的母亲杨某几年前和其父亲离婚,小丽便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小丽生活在一个没有父亲呵护的家庭,时间一长,她的性格表现得很忧郁,时常就自己发呆,不言不语。小丽的母亲杨某在红山区以开出租车为业,每天出车很早,收车很晚,生活很是辛苦。   男人是家庭生活中的顶梁柱,小丽的母亲杨某虽然很能干,但是也希望能再成个家,有个完整的家庭。终于有一天,杨某在上网过程中认识了被告人王某,并很快感情升温,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2013年8 月份,小丽和母亲杨某搬到了红山区城郊的一个出租屋居住。因为有了男朋友,杨某的生活也感觉充实了许多。9月份的一天,王某也搬过去和小丽她们住在一起。   和男友王某同居后,小丽的母亲杨某还是每天都出车,没有时间照顾小丽,以前小丽一直是一人在家,自从这个新的“爸爸”进家后,小丽的生活就开始由王某照顾了。   披着羊皮的狼终究是狼,引狼入室的最终结果会酿发悲剧,不该发生的事情也终于发生了。据小丽回忆,2013 年10月份的一天,当时母亲杨某出车了,家里就剩她和王某两个人。小丽在家里玩电脑时,王某就走到她身后用手摸她的胸部,小丽说她当时很害怕,但是不敢反抗,然后她被抱到了床上,被母亲的男人强奸了。完事后王某给她一元钱,让她去买吃的,并告诉她不许和她母亲说。从那以后王某就多次趁小丽母亲不在家的时候强奸她,每次强奸完都会给她钱,让她去买吃的,并同样威胁她不许告诉杨某。   在粗心母亲的毫无发觉中,小丽的苦难日子一直在继续着,直到2014年1月17日。这天母亲杨某刚要出车时,小丽拉住了母亲,让母亲陪着她,并说她不想和王某单独在家。杨某感觉女儿今天有点怪怪的,于是追问原因,她的心逐渐沉了下去,当询问小丽得知真相后,她捶胸顿足,恨意盈怀,于是立即领着小丽到公安机关报案。   当地警方接案后,很快查明真相,并将王某依法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此案开庭审理时,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红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被害人小丽当时系未成年人,仍强行与小丽发生性关系,多次将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小丽奸淫,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中,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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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男子冒充单身与女网友同居骗钱后失联|诈骗|同居_新浪新闻

          9月18日17时30分许,乌素图治安分局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士报警,称在亚欧度假村乒羽馆施工工地内,被一男子“骗钱、骗色”,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
      经现场询问报警人白凌(化名)称,她和一名王伟(化名)双方通过微信摇一摇加为好友,聊了一段时间后又加为QQ好友。在不知王伟已婚的情况下与其恋爱并发展成恋人关系,从2014年6月份开始至8月中旬,两人一直非法同居,白凌还为王伟堕胎一次,同居期间王伟向白凌借款2万元。白凌之后发现王伟已婚并育有一男孩,便向王伟提出分手,并索要已借出的2万元借款。在索要多次无果后,王伟电话就一直处于了关机状态,离开工地不知去向。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走访,通过亚欧度假村工地施工方查询到王伟的其他联系方式,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王伟返还白凌2万元,化解了这场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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