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2日讯 昨天,盐城晚报记者从苏北片区第二届救助管理业务交流会上获悉,我市将出台《盐城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工作对象将由流浪未成年人向大市区所有困境未成年人延伸。明年下半年或年底,将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

  据介绍,今年8月,国家民政部确定我市为第二批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城市。在此之前,我市民政部门已经开始建立未成年人数据库。

  今年3月,有关方面对市区进行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11月形成基本数据。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联合市救助管理站、师范学院,于今年7月开展了困境未成年人入户调查项目,完成了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和城南新区1300多名困境未成年人的入户调查走访工作,了解了市区困境未成年人的群体特征、生存状况和求助需求,掌握了市区困境未成年人生存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民政部门以调研、摸底数据为基础,将除流浪未成年人外的5类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将作为重点干预帮扶和救助保护对象:一是因自身残障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二是因监护人服刑、重病、遗弃等原因,实际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三是因监护人经常性忽视、家庭暴力等,得不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四是低保及低保边缘等贫困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五是因被拐卖、非法雇佣等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据了解,“盐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更名为“盐城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未保中心)。市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将与基层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合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和困境未成年人贫困筛查机制、中小学困境未成年人信息采集机制,共享并定期更新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数据;未保中心将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建立相互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