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了《衡水市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建设推进方案》。

    《方案》确定了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即分期分批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首先在城区周边、乡镇驻地和园区附近重点推进。在全市实施以“一点示范、六新体现、百区推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建设计划。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建设一批符合全面小康要求的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加快衡水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

    每个县市区每年确定一个示范点

    《方案》要求,从2014年开始,每个县市区每年都要确定一个重点培育的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示范点。

    新社区要突出“六新”内容

    新规划。高水平、高标准地编制农村社区(中心村)建设规划。合理控制新型社区容积率,纯农区的村容积率一般不大于1,镇区周边的村一般不大于1.5,县城周边的村一般不大于2,绿地面积不能低于30%,切实保证农村社区(中心村)的宜居性。

  新民居。以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有集中取暖设施等“三新六有”为基本内容,整体建设新民居。

    新设施。以通上下水、通柏油或水泥路、通有线电视、通宽带、通客运班车或公交车,垃圾和污水均实现集中收集处理等“五通两集中”为基本内容,切实加强农村社区(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

    新服务。以有村民中心、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标准化幼儿园或小学、有标准化卫生室、有互助幸福院等养老配套设施等“四有”为基本内容,加强农村社区(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新产业。以一个特色产业、一个农民合作社、一个规模种养小区等“三个一”为基本内容,积极培育发展农村新型业态。

    新管理。对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实施社区化管理,以有农村社区(中心村)标识、有社区化组织机构、有物业管理队伍、有街道和住宅标牌、有治安监控设施、有社区日常管护长效机制等“六有”为基本内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和体制机制。

    每个乡镇至少建一个新社区

    利用3-5年时间,全市至少新建成100个以上规模在5000人左右的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具体到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个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记者李硕芳 张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