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电近日,晋城市出台《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采取22项有力措施规范各种涉企服务和收费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涉企收费: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措施》明确提出,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缔市县乡政府(含村级)各项摊派费用、行业协会市县直属部门强制参加各类培训收费等针对企业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减、降困难企业及市重点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社会福利企业新产品进入生产阶段一年内的检验费用,在现行执行标准上降低10%。困难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浮动费率的最低标准0.5%。建设规模大、工期长的工业项目其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以分期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一次性改为分期、分批缴纳。

资金奖励:认真落实省政府“一包两转”的政策

《措施》提出,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一包两转”的政策要求,对当年外贸出口代理转自营,完成5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采用新技术完成节能改造,年新实现节能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万吨耗能工业企业(不含热电厂、电力公司),给予100万元支持。同时还要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首次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30%的资助。

创优环境:每周一至三为企业生产宁静日

《措施》要求,建立涉企检查规避制度,避免涉企检查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无序检查,每周一至三的三个工作日,为企业生产宁静日(安全、环保检查除外)。 企业(项目)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评估、认证的环节可自主选择,禁止向企业强制推荐或变相推荐、指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培训自2015年1月1日起由市、县政府统一购买服务。同一企业相同类别的培训一年内只能组织一次。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工业园区及重大转型项目倾斜,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用于急需开工建设项目。

金融扶持:积极开展民间投融资规范管理试点

《措施》提出,要积极开展民间投融资规范管理试点,出台鼓励和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的意见。设立适度规模、资本多元化、经济混合型的中小企业贷款周转基金,解决企业倒贷难和融资贵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晋城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扩充融资担保机构资产总量,建立政银担协商机制,扩大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大企业支撑的金融服务平台,聚集外地投资机构,拓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渠道。开展“保险+信贷”合作,建立政府、保险、银行“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银行新增贷款保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