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9月底,吕梁市累计入库营改增增值税3亿元,试点纳税人成功实现了新旧税制的转换,试点工作运行平稳有序。

 

      一、全市营改增试点运行整体情况

     (一)试点纳税人户数和结构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吕梁市共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875户(其中共管户269户)。分行业看,陆路运输业827户,部分现代服务业958户,铁路运输业15户;邮政业22户;电信业53户。从纳税人类型看,已认定一般纳税人374户,小规模纳税人1501户。全市一般纳税人中,陆路运输业209户,占比56.37%以上;部分现代服务业105户,占比28.07%,主要以装卸、搬运为主的物流辅助企业;铁路运输业5户;邮政业2户;电信业53户。吕梁市营改增管户规模小、货运行业集中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吕梁作为资源型地区,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单一经济结构特征。

     (二)试点纳税人税款申报入库情况。2013年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入库增值税0.84亿元,2014年1-9月入库增值税2.16亿元,全市国税部门由于营改增净增加税收收入3亿元。分行业看,2014年1-9月交通运输业入库增值税1.18亿元,部分现代服务业入库增值税0.77亿元,邮政业入库增值税12万元,电信业入库增值税2015万元。

     二、营改增试点对吕梁市经济、税收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中央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将给纳税人带来较大实惠,但也会对吕梁经济、税收带来影响。

   (一)营改增对吕梁市税收收入的影响。营改增改革的实施在近期内是国税部门的一项减收因素。一是扩大了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二是进项税额抵扣比例提高;三是2012年,吕梁市营业税纳税人应纳营业税20.9亿元,其中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营业税为3.75亿元,占全部营业税的17%,占比不大。

      (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负增减情况。1.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交通运输业,无论从受惠面还是受惠幅度看,小微企业都是“营改增”最大的受益者。吕梁市已确认小规模纳税人1501户,占总确认户数的80%。2.货物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税负短期内有所增加。吕梁市的货物运输业主要围绕煤炭这个产业发展,大部分是零散经营,自有车辆很少,导致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无法抵扣和列支,导致试点后企业实际税负大幅增加。3.部分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已降为主。营改增后,试点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由原按5%缴纳营业税改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6%的增值税税率换算成价内税为5.66%,名义上比以往提高了0.66个百分点。但其购进的固定资产、原材料、水电、办公用品等项目,都可以按17%、13%、11%等比例抵扣进项税。

     三、营改增试点的产业发展联动效应分析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短期内减少了财政收入,但从长远看,企业税收负担下降,发展加速,税收潜力增强,实质是藏富于民,有利于涵养税源。

    (一)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了第三产业发展。营改增后,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在全市经济低迷的大背景下,吕梁市第三产业增加值78.3亿元,同比仅下降了0.3个百分点。

    (二)促进了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分工。服务业是典型的分工导向型经济。与征收增值税相比,服务业征收营业税,更容易出现重复征税问题,不利于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制约社会分工的深化和服务业发展。实行营改增后,有效地规避了重复征税问题,更有利于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分工分业和服务外包,加快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

     (三)激励制造业扩大了对服务业的需求。在增值税制度框架下,企业可以抵扣购买服务的进项税额,有助于完善服务业需求的扩张机制,促进服务业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实现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就业结构和要素投入结构优化升级的协调联动,大大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比翼齐飞。

      四、进一步发挥营改增效应的措施及相关建议

     (一)加快营改增试点推进步伐。目前试点范围还是相对有限,像金融、房地产、建筑施工、居民消费性服务等行业还没有纳入进来,仍有较大比例的外购服务不能进行进项抵扣,改革的红利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只有通过加快推进改革,将营改增尽快全面推开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暂时性问题。

     (二)借力营改增扶持部分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营改增相关数据分析,吕梁市第三产业尤其是部分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纳税人数量、税收收入在整体占比上仍处于次要地位。部分现代服务业类型不够丰富,组织形式、经营业态不够灵活,需借助营改增政策红利取得跨越式发展。政府部门应因地制宜多出台一些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使纳税人用足用好营改增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

     (三)推动吕梁市煤焦冶炼产业主辅分离。一是集中排查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且副业收入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二是集中排查科技含量较高或具备研发、设计能力的企业;三是鼓励企业在推进主辅分离后联合成立服务业企业;四是加大对实施主辅分离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