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制腾房拉下屋内电闸,拆迁人员的此般做法惹恼了“钉子户”,双方拉扯中拆迁人员被刺伤。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案进行了审理。

        26岁的徐晨(化名)是南通某房屋征收公司的员工。因工作安排,他和同事曾多次前往启东市汇龙镇一“钉子户”陈信(化名)家做拆迁工作。54晚上7点半左右,徐晨和同事又一次前往该户做工作。走到门口时,他们听见屋里正播放着电视的声音,为了让陈信腾房,他们故意拉下了设置在屋外的电闸。

     当时陈信看电视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的停电惹恼了他。只当有人恶作剧,他气冲冲地跑到厨房拿了手电筒和水果刀,来到 屋外一见是徐晨等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别提好好跟他们谈拆迁事宜了,推上电闸,转身就要回屋。徐晨见状,赶紧上去拉陈信,推搡间双方发生了争执。陈信挥舞起手中的水果刀,拉扯中刺伤了徐晨的左大腿。

      事后,徐晨前往医院就医,医疗费共花去4554.6元。加上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徐晨的损失合计8261.1元。为追讨损失,徐晨将陈信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晨等人在从事拆迁工作过程中未能采取正当的方式,而是采取拉电闸这样不当的行为,这是本起纠纷发生的起因。在双方交流不通,陈信回房时,徐晨又采取拉扯的方式进行阻止,造成双方发生争执,矛盾进一步加剧,徐晨对本起纠纷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陈信在与徐晨等人因拆迁事宜协商不通发生争执时,拿水果刀刺伤徐晨的行为过错较大,应承担主要责任。依照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徐晨自行承担40%的责任,陈信承担6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