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明岚 记者 晏洁)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截至3季度征收期结束,全市有499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共计优惠所得税额150.51万元。

      在执行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中,市地税局通过“事前制定工作方案,事中实时监控数据,事后及时通报整改”的方式,加强服务和宣传,确保落实到位。该局先后3次发出有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的通知,从制定工作方案到细化工作流程,强调责任落实,加强宣传辅导和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督导,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贯彻部署的透彻性。同时,牵头部门深入基层座谈调研,针对遇到的问题集中讨论研究解决,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到位;严格按照数据报送要求,细化台账表格,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