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好人之城”也是“善治之城”,一座文明之城亦是守法之城。依法治市让文明创建更有底气,文明创建让法治更有道德底蕴■惠州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创建,归根到底是人的创建;依法治市,最终落脚点也在于人。基于此,惠州在导人向善的过程中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不断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为惠州民众“人人争相学好人,个个争着做好人”开辟了一片道德沃土

      法治德治交融,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让和谐根植于源头,这样的“刚柔并济”之道激发了巨大的正能量,进而成为惠民之州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阐释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从各自芬芳到同气连枝,从唇齿相依到骨肉相连,“法”和“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筑国富民强的满园春色。作为一个历来高度重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城市,惠州已经用自身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的实际经验证明:一个城市,只有在守法、不违法的前提下,才可能谈得上精神文明。而一座“好人之城”也是“善治之城”,一座文明之城亦是守法之城。依法治市让文明创建更有底气,文明创建让法治更有道德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