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吕梁市出台新规。11月5日,记者从吕梁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了坚决制止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18条规定,规定中明确提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不力的,追究党委相关领导的责任。

     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吕梁市于2010年7月、2013年4月出台过制止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相关规定,此次出台的18条规定是在原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如确定了规定的适用主体,以及操办婚嫁、丧葬事宜,宴请的具体标准。

     据介绍,此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党员干部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农村“两委”主干。操办婚嫁、丧葬事宜,宴请人数限定在150人以内;宴请标准每桌不准超过1000元(含烟酒);动用车辆不得超过8辆;礼金限定在200元以内。鼓励领导干部节俭办事,提倡婚丧嫁娶事宜不收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