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科学部署。

      司法,是对法治秩序的维护,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方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没有司法公正,法律权威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如果司法这道防线出现问题,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司法公正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基础。说到底,实现司法公正,就是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具体案件获得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切实感受,如此,“良善之法”才能得以更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