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群内聊天,群友聚会吃饭K歌,不想却因小事发生纠纷,继而持刀相向,造成一人死亡。10月31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顾云柱故意伤害、周庆娣、王明继窝藏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2月15日晚,被告人顾云柱、周庆娣与被害人陶某等人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一KTV内参加“陌陌”群群友聚会。当晚23时许,陶某的朋友张某点歌时将别人所点歌曲切掉,群友陈某问张某切歌原因,群友李某甲和被害人陶某则上前责问陈某。顾云柱见状即上前责问陶某,继而遭到李某及群友聂某等人殴打,顾云柱头部被打伤。

      顾云柱认为自己吃了亏,便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拿出一把水果刀欲报复。此时,陶某等人已走出KTV包厢,顾云柱持刀追出后,看见陶某在包间门口殴打聚会发起人李某乙,遂上前朝陶某刺一刀,刺中左胸部。陶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陶某系左胸部遭受锐器捅刺致心脏破裂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