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0月24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钱俊皓)“90后”的阿滨(化名)瞄准清明上坟人的钱财,窃得三个女式包内现金1600元。日前,记者从浙江衢州衢江法院获悉,该院以盗窃罪判处阿滨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只有小学文化的“90后”阿滨,从小在农村长大,由于家长失管,养成好吃懒做的习惯。从17岁开始就学会偷鸡摸狗,因盗窃先后3次被判刑,1次被劳动教养。

  2013年4月4日清明节,阿滨看到村里开来了好多小轿车,都是一些从城里赶回农村老家上坟祭祖的人,觉得机会来了,“窃瘾”再次发作。

  他利用门前屋后的地形地貌,悄悄潜至同村村民阿芬(化名)家,趁阿芬家人及亲戚到山上上坟之际,推门而入,从一楼卧室三个女式手提包内盗得现金共计1600元。

  案发后,阿滨于2014年6月6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阿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对被告人阿滨作出开头的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