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ppcg(2014)27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永顺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工管〔2014〕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以下同)为永顺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顺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小型农田水利;

工程总投资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1164.86万元;

建设地点:永顺县境内;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建设总规模:渠系配套改造41.67km,水池42处,新建和整治山平塘14口、新建和改造河坝20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520亩,新建和改造排涝沟0.4km。

标段划分:1标:红色村、宝灵居委会;2标:西湖村;3标:四联、落叶洞村;4标:友谊、牌楼、团结村;5标:麻岔村;6标:麻岔村(水窖项目);7标:州农垦场高效节水;8标:铜瓦、新华村;9标:狮子村;10标:西元村;11标:星火村;12标:懂坪村;13标:场坪村;14标:西米、高坪村;15标:马鞍村。

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10天,合格。

招标规模及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州建委、州水利水电局联合颁发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和具有相应的银行开户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资格证书;预算员具有预算员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书;质检员具有质检员资格证书。

3.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文)规定,注册地在永顺县行政区域内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委派两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其他区域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委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在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5日,每天09∶00至12∶00,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在永顺县三和宾馆正对面原计委宿舍207室持以下材料报名: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许可证;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6)施工员资格证书、预算员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质检员资格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及合理定价清单,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